魯公消〔2018〕85號
關于印發《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十條措施》的通知
各支隊: 為服務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進一步方便群眾、服務群眾,提高公安消防部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總隊研究制定了《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十條措施》(附件1),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總隊制定《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十條措施》是深化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部署,落實孫立成副省長在總隊黨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進一步創新服務理念,主動融入大局,改進服務作風的重大舉措。各支隊要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總隊的決策部署上來,組織全體官兵特別是消防業務受理窗口、行政審批科室等直接服務群眾的具體部門和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措施內容,準確把握服務民生的精神實質,切實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二、精心組織,抓好落實。要把消防服務保障新舊動能轉換工作作為當前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力推進。要緊密結合實際,結合《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工作標準》(附件2),制定具體的貫徹實施意見,健全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確保服務措施落地執行、取得實效,切實為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積蓄消防“新動能”。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開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讓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了解熟悉消防領域改革措施的具體內容。通過系列宣傳活動,切實提升群眾知曉度和社會關注度,全面樹立山東消防服務民生、務實奮進的良好形象。 各地貫徹落實意見和工作做法,請于4月底前報總隊防火監督部。 附件:1. 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十條措施 2. 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工作標準 3. 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分工范圍 4. 消防行政審批容缺受理材料清單 5. 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規范目錄 6.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比例 7.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預審意見 8. 建設工程集體會審、聯合驗收范圍及工作流程
山東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 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十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新舊動能轉換重大戰略部署,深化消防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消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制定《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十條措施》。 一、暢通綠色通道,為新舊動能轉換營造優質服務環境 暢通重大工程綠色通道。各級消防部門成立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優化服務專項辦公室,成立服務專班,設立服務熱線電話,實行對重大工程一對一全程服務。暢通快速審批通道,提供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業務咨詢、技術指導,并與相關部門做好并聯審批。 容缺受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消防行政審批受理窗口、消防設計審核人員進駐各地政務大廳辦公。提供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公眾聚集場所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等事項預約服務。推行“容缺受理”,申請單位主要申報材料齊全、次要材料欠缺的,可以先受理,在審批前補齊材料,讓群眾少跑腿、數據多跑路,實現“最多跑一次”。實行“三個一”服務,即“一窗受理”:消防業務一站式服務,實行受理窗口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所有不合格項;“一并驗收”:公眾聚集場所需要辦理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的,在驗收時一并辦理。 二、精簡審批程序,為新舊動能轉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優化審批流程。涉及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醫養結合、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對暫未取得規劃許可證的,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發展改革、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出具《會議紀要》、立項批復或批準文件、審查意見等書面合法性證明材料,消防部門依據消防技術規范出具預審意見。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前取得規劃許可證,并依法向消防部門申報取得消防設計審批意見,方可具備消防驗收條件。對建設工程中使用的消防產品及防火材料,建設單位提交證書及檢驗報告等材料,以市場準入形式審查為主,僅對建設工程中使用的防火門(窗)、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類產品進行現場質量檢查。 優化審批事項。消防行政審批納入“山東政務服務網”,實現行政審批的過程跟蹤、結果公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審批時限由法定20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屬于消防設計備案范圍內的建設工程,經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并出具審查意見書,消防部門僅進行形式審查,5個工作日內出具消防審查意見;降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比例,最高為50%,最低為20%,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監督。對不涉及審批目錄清單的工業項目“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實行承諾制。 縮小審批范圍,下放審批權限。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擴建、內裝修工程,免于辦理消防設計備案手續。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數不超過50人且設在單層公共建筑或多層公共建筑首層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館,免于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備案范圍內的建設工程下放至縣級消防部門辦理。在交通不便的縣(市)轄區,經建設單位申請,市級消防部門可以授權縣級消防部門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手續。 三、充分發揮職能,為新舊動能轉換營造立體保障環境 深化執勤戰備措施。強化“防消聯勤”,深入開展重點單位“六熟悉”,加強實地演練,全面掌握單位、水源、道路等情況;在對單位進行“六熟悉”的同時,組織開展消防常識培訓,指導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強化應急響應水平,接警響應快速準確,加強第一出動力量調派,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時派駐力量在重點區域駐點值勤,第一時間到場展開和組織施救,加強滅火救援技戰術研究,減少火場水漬損失和次生災害,最大限度控制災害、減少損失,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提供消防技術支持。根據行業部門、社會組織和單位申請,免費提供消防安全培訓、指導完善火災應急處置預案、聯合開展消防演練等服務內容,幫助、指導單位制定專業、全面的火災隱患整改方案。第一時間派遣火災事故調查專家和骨干趕赴現場開展火災事故調查,根據火災事故調查勘驗進展情況及時縮小現場保護范圍,縮短火災現場封閉時間,一般情況下將單一企業的火災事故認定期限由30日縮短為20日,幫助事故單位盡快恢復生產經營。指導社會消防服務機構規范執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四、強化社會監督,為新舊動能轉換營造公平法治環境 完善民意監督機制。通過電話回訪、聘請社會監督員、開展座談測評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消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消防工作方式方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完善咨詢投訴機制。暢通互聯網站、96119熱線電話、手機APP、來信來函等渠道,接受、解答群眾涉及消防行政審批、消防安全等咨詢事項,及時受理查處舉報投訴,積極回應群眾訴求,提高群眾滿意率。 完善不良行為懲戒機制。在互聯網定期公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社會消防服務機構以及社會單位和個人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并通告發改、工信、住建、工商、銀行、保險等部門和行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工作標準
一、容缺受理。各地應嚴格執行《消防行政審批容缺受理材料清單》(附件4),堅決杜絕出現“其他需要申報的材料”等類似兜底條款,必備材料符合要求的即可受理上網、出具受理憑證、進入審批流程,并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材料。在社會單位申報材料齊全或者符合“容缺受理”的情況下,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必須現場進行受理上網、出具受理憑證,杜絕網下受理、先辦后補的違規行為,所有受理項目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明確的審批意見。對網上預約項目,必須及時受理,及時反饋受理情況。 二、過程公開。各地要積極對接當地行政審批改革、“放管服”等部門機構,消防業務受理、消防設計審核整體進駐市(縣)政務中心,納入政務服務網統一管理,實現數據共享、信息互通、并聯審批,行政審批辦理進程、辦理結果對外公開,方便群眾實時查詢。延伸消防“互聯網+”服務,研發“消防365”手機APP,完善“社會公眾服務平臺”功能,提供消防行政審批網上申報、網上受理、網上預約、文書郵寄送達等服務,實現群眾辦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標。 三、標準一致。一是工作標準一致,各地在消防設計審核(設計備案)、驗收(備案抽查)、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三個環節上必須嚴把一致關,驗收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及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驗收,不得擅自提出經審核合格意見、設計文件以外的其他要求,驗收時發現現場與消防設計文件不一致的情況,必須由建設、設計單位出具文件報消防部門進行設計變更;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人員應嚴格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的要求開展檢查,不得擅自提出超出檢查范圍的涉及審核、驗收的相關問題,確保審驗一致、要求一致。二是工作程序一致,因《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19號)修訂的原因,原為備案范圍、現為審核驗收范圍的建設工程,已辦理消防設計備案的,竣工驗收時仍按備案程序辦理;原為審核驗收范圍、現為備案范圍的建設工程,驗收時按備案程序辦理;已出具消防設計審核(設計備案)不合格意見的建設工程,再次申報時,按照出具不合格意見時的消防技術標準進行審查。已經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進行內裝修時,依據建設工程首次申報并審批同意的消防技術標準進行審查;建設工程驗收(備案)合格投入使用后,應依據竣工驗收時的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四、規范統一。為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標準化工作,統一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審查標準,各地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規范目錄》(附件5)以及總隊主持編寫的山東省地方標準進行審查,目錄之外的其他國家、行業標準及規范,僅向建設單位提出修改建議,不作為行政許可審查依據。各地應統一明確設計審查、現場驗收工作要求,杜絕工作中“時緊時松”、“厚此薄彼”的違規行為。 五、“抓大放小”。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實質,將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轉為事后監督,設計審核時依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規則》(GA1290-2016),A、B類不合格作為判定依據,C類不合格不作為判定依據;在審核期限內,建設、設計單位針對不合格項提交修改方案后應出具合格意見。工程驗收(備案抽查)時依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GA836-2016),A、B類不合格作為判定依據,在驗收(備案抽查)期限內,建設、施工單位針對不合格項整改完畢的,應出具合格意見;C類不合格項大于評定規則要求的,不作為不合格判定依據,可移交監督環節督促整改。 六、簡化備案。屬于消防設計備案范圍的建設工程,經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并出具審查意見書,消防部門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19號)對申報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形式審查,嚴禁以任何方式變相進行技術審查。屬于消防竣工備案范圍的建設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比例》(附件6)進行抽查,抽查程序一律在公安內網運行,未抽中的備案項目僅對申報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形式審查,不再進行現場檢查,由事前審批變為事后監督。各地要嚴格執行工作標準,不得擅自改變抽查比例,嚴禁擅自刪除受理項目、重復申報備案、逃避抽查的違規行為。 七、簡化審批。推行網上辦公,各地要充分運用消防監督管理系統,領導網上簽發后即可制發法律文書,相關業務科室及業務受理窗口應及時蓋章、送達,紙質檔案材料可事后補簽,送達時限自網上簽發時間起計算;總隊研發的電子簽章系統投入使用后,各地必須實現全程無紙化辦公。優化工作流程,將消防產品監督職能統一并入驗收科,建設工程申報消防驗收(備案)時,驗收人員在現場檢查時一并核查消防產品質量,現場僅針對防火門(窗)、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類產品進行現場質量檢查。公眾聚集場所需要辦理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的,能在驗收時一并檢查的可同時辦理,當建設單位申請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不再進行現場檢查。壓縮工作時限,在消防設計審核(設計備案)、驗收(備案抽查)、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中,首次申報經審查不合格的,主責承辦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所有不合格項;單位針對不合格項全部整改合格后,再次申報時應在5個工作日出具合格意見。強化事后監管,針對商業部分總建筑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的城市綜合體、大型商場,當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單個商鋪進行內裝修改造時,參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比例》(附件6)實行備案制度。集中審查驗收,建設單位申報的建設工程分屬市、縣消防部門管轄的,由市級消防部門統一受理、審核、驗收。推行便民措施,在距離市級消防部門50公里以上、交通不便的縣(市),當建設工程規模較小、火災危險性較小時,經建設單位申請、支隊主要領導批準,可授權工程所在地縣級消防部門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手續,單位申請、支隊授權書應隨卷保存。 八、超前服務。市級消防部門在消防監督管理系統中設置與防火處平行的預審部門,設定人員及工作流程,對涉及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醫養結合、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范圍的建設工程,當未取得規劃許可的,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或規劃主管部門出具書面材料或會議紀要,市級消防部門提前介入,依據工作流程進行技術審查,網上流轉并出具預審意見(附件7);建設單位取得規劃許可并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時,應在5日內出具合格的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建設單位在申報消防驗收時取得規劃許可證的,消防部門可同時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和消防驗收意見;涉及新舊規范交替的建設工程,依據出具預審意見時的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審核、驗收。 九、全程監督。嚴格落實“雙隨機”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隨機抽取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回訪、隨機安排監督員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實地核查。嚴格落實審驗分離制度,同一監督員不能擔任同一建設工程審核、驗收環節的主責承辦人、協辦人。嚴格落實技術總復核、集體會審制度,明確業務骨干擔任專職審核、驗收技術總復核,規模以上建設工程執行集體會審、聯合驗收制度(附件8),確保審驗標準一致。嚴格落實技術防范措施,業務受理窗口、審核、驗收、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等環節,必須全程使用視頻監控、執法記錄儀等技術手段保留音視頻資料,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嚴格落實人員交流制度,在審核、驗收崗位累計工作滿4年的監督員應交流到非審核、驗收崗位。嚴格規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行為,對違規執業、擾亂市場秩序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依法立案處罰,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地要聘請黨政機關、人大、政協、相關行業部門的領導及工作人員,新聞媒體記者,大型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相關人員作為社會監督員、行政審批效能觀察員,定期組織座談、開展明查暗訪、委托第三方開展獨立調查,查找不足,倒逼工作落實。 十、強化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視隊伍建設,一是提高消防文員業務素質,對受理窗口、相關業務科室的消防文員開展全面業務考核,不達標的一律調離或辭退;新招聘或調整消防文員應為建筑工程相關或相近專業,并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少于15日;消防文員績效考評(含業務考核、考試)未達到稱職以上等次、群眾滿意度測評未達到優秀等次的,不得列為晉級、晉資對象。二是強化組織領導,要選派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素質好的監督員與消防文員同窗口辦公,全面負責業務窗口受理工作。三是強化消防監督員業務水平,總隊定期組織消防行政審批崗位的監督員進行業務考試,連續兩次考試不達標的應調離崗位。 十一、責任倒查。對消防行政審批、執法實行“零容忍”制度,通過明查暗訪、群眾滿意度測評、第三方調查、舉報投訴等工作措施,經查實存在“冷硬橫推”、“吃拿卡要”、懶政怠政、弄虛作假、隨意執法等違規行為的,消防文員一律辭退,監督員一律調離崗位。對重復刪除文書,一個項目多次受理躲避抽查,不一次性告知不合格項,審核、驗收與營業前檢查使用標準規范不一致等違規行為,以及日常監督檢查中存在的多次檢查、多次責令整改、每次均指出不同問題的“擠牙膏”現象,檢查發現問題卻不責令限期改正、不立案處罰的執法中斷現象,借監督檢查之名指定維保企業和消防產品的“搭車”現象等違規行為,紀檢部門要介入調查并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支隊黨委研究處理措施。
附件3 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 和備案抽查工作分工范圍
一、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轄區以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工作,不再負責轄區建設工程的備案、抽查工作。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20000m2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15000m2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10000m2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2500m2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1000m2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500m2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七)設有本條第一至六項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八)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九)本條第七項、第八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40000m2或者建筑高度超過50m的公共建筑; (十)國家標準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 (十一)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十二)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不含三級加油站、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 二、縣(市、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轄區內除上述規定范圍以外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
附件4: 消防行政審批容缺受理材料清單
注: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材料僅需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填寫《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備案表》并加蓋公章,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
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備案表
工程名稱:
我單位設計(審圖、施工、監理)的由 XX公司委托的位于 的 建設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我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圖、施工、監理)質量負責。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規范目錄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2、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2006) 3、氧氣站設計規范(GB 50030-2013) 4、乙炔站設計規范(GB 50031-91) 5、農村防火規范(GB 50039-2010) 6、鍋爐房設計規范(GB 50041-2008) 7、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2014) 8、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2014) 9、冷庫設計規范(GB 50072-2010) 10、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 50073-2013) 11、石油庫設計規范(GB 50074-2014) 1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2017) 13、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 50089-2007) 14、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098-2009) 1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 16、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2005) 17、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51-2010) 18、地下及覆土火藥炸藥倉庫設計安全規范(GB 50154-2009) 19、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 20、地鐵設計規范(GB 50157-2013) 21、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 50160-2008) 22、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 50161-2009) 2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CB 50166-2007) 24、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GB 50174-2008) 25、氫氣站設計規范(GB 50177-2005) 26、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183-2004) 27、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93-93)(2010年版) 28、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 50195-2013) 29、水噴霧滅火系統技術規范(GB 50219-2014) 30、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 50222-2017) 31、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 50229-2006) 3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1-2017) 33、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3-2007) 34、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81-2006) 35、飛機庫設計防火規范(GB 50284-2008) 36、民用機場航站樓設計防火規范(GB 51236-2017) 37、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38-2003) 38、干粉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47-2004) 39、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GB 50351-2014) 40、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354-2005) 41、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2005) 42、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877-2014) 43、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施工與驗收規范(GB 50498-2009) 44、有色金屬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630-2010) 45、酒廠設計防火規范(GB 50694-2011) 46、醫用氣體工程技術規范(GB 50751-2012) 47、水電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872-2014) 48、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 49、火炸藥生產廠房設計規范(GB 51009-2014) 50、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范(CECS 24:90) 51、建筑防火封堵應用技術規程(CECS 154:2003) 52、合成型泡沫噴霧滅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CECS 156:2004) 53、煙霧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 169:2004) 54、油浸變壓器排油注氮裝置技術規程(CECS 187:2005) 55、注氮控氧防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 189:2005) 56、建筑鋼結構防火技術規范(CECS 200:2006) 57、旋轉型噴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 213:2012) 58、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 245:2008) 59、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 263:2009) 60、惰性氣體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 312:2012) 61、三氟甲烷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 359:2014) 62、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建標152-2017)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比例
注:建設工程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合格審查意見的,設計備案時僅進行形式審查。
XX市公安消防支隊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預審意見 X公消預審字〔xxxx〕第xxxx號
XXXX: 根據《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消防服務十條措施》的要求,我支隊對你單位位于XXXX的XX工程(建筑面積為XXXX平方米,地上XX層,建筑高度XX米,使用性質為XXXX)進行預審。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XXXX規范》(GBXXXX-XXXX)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現提出以下意見: 1、 2、 該預審意見僅對消防設計文件進行技術性審查,不得用于辦理其他行政許可手續。 建設單位在取得規劃許可證后,應依法申辦消防審核或進行消防設計備案。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簽收: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一份交建設單位,一份存檔)
建設工程集體會審、聯合驗收范圍及工作流程
一、集體會審、聯合驗收工程范圍 (一)具備下列情況之一的建設工程應列為集體會審、聯合驗收范圍: 1、需要提請總隊組織消防設計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 2、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帶來的消防安全新問題的; 3、主責承辦人、協辦人、技術復核人意見不統一或主動提出需要集體會審、聯合驗收的; 4、執行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規范確有困難需要重大調整、變更的; 5、國家現行技術規范未作出明確規定的其他技術性問題; 6、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或生產廠家等對現行《規范》或公安消防機構執行現行《規范》提出強烈質疑的; 7、其他需要集體會審、聯合驗收的工程。 (二)下列規模的建設工程應列為集體會審、聯合驗收范圍: 1、建筑高度超過80米的高層公共建筑、住宅建筑; 2、建筑總面積大于40000㎡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 3、建筑總面積大于40000㎡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大于20000㎡的上述地下場所; 4、建筑單體面積大于20000㎡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福利院、養老院、老年人建筑; 5、建筑總面積大于10000㎡的托兒所、幼兒園、室內兒童活動場所、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7、其他單體建筑面積大于40000㎡的公共建筑; 8、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9、儲量10萬立方米以上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程、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 二、集體會審工作流程 (一)參加人員 集體會審采取會議形式,由支隊長(或委托副支隊長)主持,由工程審核科負責提報,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 集體會審參會人員包括: 1、支隊長、分管副支隊長、防火處處長、副處長,審核技術總復核,審核、驗收、監督、戰訓相關人員。 2、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3、可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專業專家。 (二)工作流程 1、對屬于集體會審的建設工程項目,主責承辦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檢查并完成圖紙預審工作,制作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預審報告和匯報課件。 2、會議期間,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人員介紹工程概況(含總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各部分使用功能情況等),由工程主責承辦人介紹工程審核情況(包括工程防火分區劃分、消防設施設置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審核技術總復核介紹復核情況。 3、參加會審其他人員提出意見,并開展討論。 4、對于最終結果不一致的,與會人員舉手表決。 5、工程審核科負責匯總意見并形成會議紀要,參與會審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 6、會審完畢后,工程審核科根據集體會審會議紀要制發法律文書,會議紀要存入相應建設工程審核案卷。 (三)工作要求 1、集體會審人員應對會審的工程項目進行充分論證,并形成一致意見;對有爭議的問題,經當場表決,三分之二以上人員贊成方可通過;對存在較大分歧的,支隊應書面請示省消防總隊或規范管理組后再予決定。 2、集體會審過程中當場提出問題、當場明確意見、當場形成記錄、當場逐人簽字,確保集體會審行為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3、每次集體會審均應形成會議紀要,對未采納的意見,在會議紀要中予以準確反映。 二、聯合驗收工作流程 (一)參加人員 聯合驗收采取現場檢查形式,由分管副支隊長主持,由工程驗收科負責提報。 聯合驗收參加人員包括: 1、分管副支隊長、防火處處長、副處長,驗收技術總復核,審核、驗收、監督、戰訓及轄區大中隊相關人員。 2、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二)工作流程 1、對屬于聯合驗收的建設工程項目,由驗收科擬定聯合驗收工作方案,明確驗收時間、人員分組及工作職責,由分管副支隊長審批后執行。 2、現場驗收期間,各組按照工作職責和相關驗收標準,逐項進行檢查、測試,留存原始檢查記錄,所有檢查人員均需佩戴執法記錄儀,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技術人員做好配合工作。 3、檢查結束后,由驗收科現場匯總檢查情況,擬定檢查結論,經驗收技術總復核進行復核后,報分管支隊長審查。 4、驗收科負責匯總現場檢查情況并形成會議紀要,參與聯合驗收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 5、聯合驗收結束后,驗收科根據會議紀要制發法律文書,會議紀要存入相應建設工程驗收案卷。 (三)工作要求 1、聯合驗收人員應按照工作分工開展細致檢查,并形成一致意見;對有爭議的問題,由驗收技術總復核裁定,必要時進行現場復查,三分之二以上人員贊成方可通過。 2、聯合驗收過程中應當場提出問題、當場明確意見、當場形成記錄、當場逐人簽字,確保聯合驗收行為的合法性和嚴肅性。 3、每次聯合驗收均應形成會議紀要,對未采納的意見,在會議紀要中予以準確反映。 |